他曾就读于西点军校最终却成了19世纪最前卫的美国艺术家!

他曾在西点军校学习,之后选择做职业画家,绘画风格深受日本绘画影响。长期在法国进行创作,曾经访问过很多欧洲国家。他的作品风格笔触生动,一气呵成,色调微妙。他是19世纪最前卫的画家之一,他就是美国画家惠斯勒。

这幅画是19世纪艺术家惠斯勒的代表作之一。原名叫做《灰与黑的协奏曲》,但现在人们都喜欢叫它《惠斯勒的母亲》,如今藏于法国奥赛博物馆。画家于1871年完成了这件作品,1876年在巴黎沙龙展出,成为他绘画事业的转折点。戏剧性的是,这幅画经历了被美国大都会美术馆退货,随后又被法国政府买下的崎岖道路。

画面中,画家的母亲侧面端坐在椅子上,仪态端庄、神情平静。在黑、灰二色为主基调的分割中,画面整体井然有序,形成了肃穆安详的氛围。母亲身体的曲线打破了背景垂直的窗帘、画框,以及与其形成九十度的地脚线。这是惠斯勒眼中的母亲。这样一幅用大色块组合构成的画面,让人们过目不忘。

随便翻开一本西方艺术史,大多绕不开这幅作品。即使对艺术甚少涉猎的人,可能也在《憨豆先生的大灾难》里见过它。在电影里,这幅画的初次亮相就呈现出了众星捧月的姿态。之后围绕憨豆先生与这幅画的纠葛,成为了剧情发展的主线索。

惠斯勒(James Abbott McNeill Whistler)1834年出生于美国,童年时期跟着父母迁往俄罗斯生活,11岁进入圣彼得堡皇家艺术学院学习。好景不长,由于父亲去世,15岁的惠斯勒跟着母亲回到了美国,就读于著名的西点军校。但显然军旅生涯并不适合他,与学校处处隔阂的惠斯勒,最终被被开除了。之后,他在华盛顿的土地测量局找到了一份绘图员的工作,但又因为几幅讽刺上司的漫画而失去了工作。也许年轻的惠斯勒已经意识到,按部就班的生活不是他想要的。于是,21岁失业的的惠斯勒来到了巴黎,开始了职业艺术生涯。

惠斯勒在法国生活了四年,之后迁居英国,在伦敦开设了自己的画室。三年后,他创作的一幅名为《白色交响曲1号:白衣少女》的人物肖像画接连被皇家艺术协会和巴黎沙龙拒绝。被权威体系拒之门外的他,把这幅作品送到了落选沙龙展出,结果得到了两种极端的评价。毕莎罗、莫奈、德加等印象派画家对这幅画表示高度赞赏,认为是展览上最重要的一幅画。但同时也有人评论这幅画“不同寻常的丑陋”。

画面中红发少女脚踩熊皮,神情坦然地站在我们面前。她的裙子是白色的,背后的背景布也是白色的。这幅画呈现了空间距离、光线、物体纹理等透过眼睛所产生千变万化的白色,以及它们与环境所构成的协调性。

虽然《白色交响曲1号:白衣少女》受到了异常苛刻的评价,但从不知妥协为何物的惠斯勒接连又创作了《白色交响曲2号》和《白色交响曲3号》。他借鉴了音乐的表现形式,调动画面中一切元素模拟了交响曲。这三幅画作成为了惠斯勒探索色彩和空间布局的著名系列作品。

然而,这时候又有评论家跳出来质疑了。中枪的是《白色交响曲3号》。理由是:“严格来说不是一首白色的交响曲”。

敢于和评论家叫板的惠斯勒虽说是个自信+任性的艺术家,但在绘画中模拟音乐将内容屈从于形式的艺术理念也不是他凭空想来的。19世纪中后期的英国正处在风光无限的维多利亚时代,稳坐世界经济的头把交椅。此时以英国为中心的工业革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世界。在这个机械文明的时代,西欧国家的物质文化发也呈现出势不可挡的发展速度。

因此,有一部分人开始担忧了。他们认为人的主动性会被急速变化的社会文化所抹灭。此时,有那么一批艺术家开始在作品中追求纯粹的形式美。逐渐地,在他们当中形成了一套崭新的理论观点,他们的艺术实践被后人称作“唯美主义运动”(Aesthetic Movement)。

换句话说也就是“为艺术而艺术”。“Aesthetic”,这个词源自希腊语“Aisthetikos”,意思是“感官的”。佩特、戈蒂耶、波德莱尔等人都主张这种“高级形式美的享受”。他们认为,艺术表现的内容应该是纯粹的美,而不该为任何事物所服务,也与道德没有关联,不该具有任何实质性的信息传播作用。

19世纪70年代是唯美主义运动的上升时期。从文学到音乐、美术、建筑等领域都激荡起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创作浪花。甚至从对艺术的追求波及到了社会生活的品位导向,对服饰和家居装饰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白色交响曲》系列的画面始终笼罩在唯美的柔光中,然而创作它们的惠斯勒却不是个温吞脾气。他是一个从衣着打扮到脾气性格都是个“出挑”的人物。换做今天,也许可以成为艺术圈热搜版上的常客。

由于他的艺术主张和张扬的性格,以致于他这一生中没少和人起纷争。比如,1876年,艺术家受雇于英国船商弗雷德里克·雷兰,为他装饰伦敦住所的餐厅。本来这是件欢欢喜喜的事儿,但是最终却变成了雇佣双方撕破脸的对立。如今,这个极尽奢华的“孔雀厅”保留在美国费利尔美术馆。

又比如,距孔雀厅风波不久,他因为著名评论家罗斯金对其作品的公开诋毁,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最终这个诉讼案,成为了唯美主义运动发展的重要事件。

1877年,罗斯金在一个展览上看见了一幅名为《黑与金的夜曲:坠落的烟火》的作品。他对这件在他眼里像是“速写”的“未完成”作品表示难以忍受。

他在公开发表的评论文章中写道“……从未想到会有哪个花花公子,把一罐颜料扔到公众的脸上,还向他们所要200个基尼”。罗斯金没意识到他给自己招来了多大的麻烦。因为这个“花花公子”名叫惠斯勒。

当时,罗斯金在艺术圈是个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主张艺术需要承担起社会道德的传达义务。不巧,惠斯勒是个不打算在艺术作品中表露任何道德主张的艺术家。因此,罗斯金认为惠斯勒的创作不是严肃的艺术,无法承担起社会责任。而他的这幅画作正好可以证实这一点。庭审当天,惠斯勒为自己的作品进行了辩护。1890年,他在与他人合作的书《温柔的树敌艺术》中也记录了这个诉讼案。

法庭上,惠斯勒被问及《黑与金的夜曲》创作了多久时间。他先是说一天,后来又补充说明第二天还补了几笔。之后就出现了这次庭审中最出名的一段对话。

最终,惠斯勒胜诉。但他只得到了1/4便士的象征性赔偿。他为自己的艺术观念赢得合法性的同时也导致了自己因支付诉讼费而破产。而另一边,败诉的罗斯金得到了朋友和支持者筹集的348磅12先令4便士,以示对他的支持。尽管如此,这场诉讼无疑也影响了罗斯金在艺术界的权威性,他辞去了斯雷德教授的职务。

在一定意义上,诉讼案成败与否,关系到唯美主义理论在当时的正确性与合法性。因此一场小小庭审,成为了艺术观念的裁判大会。

佩特认为,“在音乐中……可以找到完美艺术的真正典型或标准”,即音乐是最好的艺术表现形式。惠斯勒正是这一理论的实践者,乐曲系列作品构成了他艺术生涯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他艺术观念的最好代言。他将绘画与音乐创作相联系,不断地尝试表现不同的画面节奏。作为一位把形式美贯彻到底的艺术家,惠斯勒强调“人像画的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表现的内容。”可以说,他作品中的人物、摆件和场景都不是最重要的部分,真正重要的是这些元素所组成的色彩节奏和画面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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